上海高院驳回4.3亿元专利索赔

摘要: 作者:陆雨2026年10月9日,上市公司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23.SH)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就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新材料”)与法国阿克马公司(Arkema Inc.)之间的4.3亿元专利侵权案进展进行了公告。最终,在9月30日收到的一审判决书中,判决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未侵犯阿克马公司专利...
上海高院驳回4.3亿元专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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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雨


2026年10月9日,上市公司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23.SH)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就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新材料”)与法国阿克马公司(Arkema Inc.)之间的4.3亿元专利侵权案进展进行了公告。

最终,在9月30日收到的一审判决书中,判决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未侵犯阿克马公司专利权,驳回阿克马公司全部诉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0,550元,由原告阿克马公司负担。

案件背景

2024年2月,阿克马公司声称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侵犯其专利权,申请经济赔偿共计4.3亿元,阿克马要求的是两被告为共同赔偿。

此後2025年11月14日,其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原告阿克马公司变更了诉讼请求。原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现变更为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就其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广西新材料对新材料公司应承担赔偿款中的1.1亿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总金额4.3亿元未变化)。其他请求不变。

在公司年报中进一步披露了,原告在起诉状中,声称其是第200780034079.8号名称为“制备丙烯酸的方法”和第201210384253.4号名称为“制备丙烯酸的方法”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未经原告许可,两被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擅自使用原告享有专利权的方法制备丙烯酸产品,并使用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丙烯酸生产其他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国产替代遭遇专利卡脖子

双方此前曾有合作关系,1996年设立的上海阿科玛双氧水有限公司,华谊旗下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持股33.33%,阿科玛控股,生产双氧水。但是这与本次双方争议的丙烯酸并无关联。

丙烯酸是精细化工“基础骨架原料”,下游是覆盖涂料、胶黏剂、高吸水性树脂 SAP、水性材料的基础原料。国内过去长期依赖国外工艺(巴斯夫、陶氏/阿科玛等),其中工艺专利是海外厂商锁定市场、设置准入壁垒的核心武器。

被告华谊主张其装置使用自有国产工艺,并非照搬陶氏/阿科玛的技术,且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自主攻关,2004年第一代国产化丙烯酸工艺拿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后续迭代第二代绿色氧化新工艺。

本次涉案的两件专利中,ZL200780034079.8最初由陶氏申请,后续转让给阿科玛;后续的2012同族专利ZL201210384253.4是阿科玛后续改进的工艺专利;两项专利保护期在诉讼发生时仅剩数年。

挑战专利未果

2024年2月,也就是在被起诉的同时,被告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两件专利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4年7月30日作出的两份无效决定中,合议组都维持了专利的有效性。

此后,华谊新材料并未再次这两件专利发起过无效挑战。

这也就意味着,本案的最终走向要看法院是否会认定华谊侵权,也就是华谊自研氧化工艺的工艺条件、催化剂、分离步骤,是否落入阿科玛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技术特征。

结语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庭审记录,2026年9月30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结合华谊新材料的公告来看,是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因此推测法院裁判的核心就是华谊自研氧化工艺的工艺条件等并不落入阿科玛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本案由于是方法专利维权,因此存在即使产品相同,也不等于工艺侵权的基本逻辑,所以双方在工艺路线的认定上或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案也是国内化工领域诉讼标的金额最高的工艺专利侵权案之一。其后续进展依然值得关注,阿科玛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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