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未决,销售先停? 汽车出海巴西的临时禁令风险

摘要: 汽车企业在巴西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时,需要关注临时禁令对经营的提前影响。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法院就可能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停止相关行为。若裁定涉及涉案产品销售,企业的交付和经销安排也可能受到影响,具体范围取决于法院裁定。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而言,一项涉及特定车型或关键部件的销售限制,还可能带来库存积压、交付延期和经销商沟通压力。评估风险时,需要把裁定覆盖的产品范围,与在途车辆、当地库存和待交付订单逐一对...
官司未决,销售先停? 汽车出海巴西的临时禁令风险
汽车知识产权

汽车企业在巴西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时,需要关注临时禁令对经营的提前影响。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法院就可能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停止相关行为。若裁定涉及涉案产品销售,企业的交付和经销安排也可能受到影响,具体范围取决于法院裁定。

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而言,一项涉及特定车型或关键部件的销售限制,还可能带来库存积压、交付延期和经销商沟通压力。评估风险时,需要把裁定覆盖的产品范围,与在途车辆、当地库存和待交付订单逐一对应,判断哪些业务环节需要调整。

01

禁令可能在被告答辩前下达

在巴西,企业可能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就已经面临临时禁令。根据《工业产权法》第209条第1款,为避免无法弥补或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可在向被告送达传票前,采取临时措施制止侵权或导致侵权的行为,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因此,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和当地法律支持,避免在收到临时禁令裁定后才开始组织应对。

例如,假设某款车型因搭载的通信部件被指侵犯专利,并受到停止销售的临时限制,企业需要核实具体配置、相关批次及经销环节是否在裁定范围内。其他车型是否受到影响,也应依据裁定内容及其解释判断。

02

权利人提出申请,法院就会批准吗?

对于基于紧迫性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巴西《民事诉讼法》第300条要求审查:是否有证据表明权利主张具有成立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风险或诉讼最终救济可能落空的风险。对于提前实现诉讼请求内容的临时措施,还需审查裁定效果是否存在不可逆风险。

这些要求决定了企业的答辩应当落到证据上。以专利争议为例,技术团队应核对权利要求与被诉产品的对应关系,区分车型配置、软件版本和部件来源;法务团队则需核实权利状态、许可或授权依据,并与当地律师评估申请人提出的紧迫性理由。

如果禁令可能影响大量已签订单、经销商履约或售后安排,应保存合同、库存和交付记录,用具体材料说明措施的影响,供法院审查其范围和后果时参考。经营损失较大本身,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不履行裁定。涉及技术秘密的材料,宜由当地律师评估保密提交方式;《工业产权法》第206条对诉讼中披露的工业或商业秘密设有保密保护规则。

03

提出上诉后,禁令是否自动暂停?

针对临时禁令提出上诉,通常不会自动暂停其效力。根据巴西《民事诉讼法》第995条及第1019条第Ⅰ项,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暂停被上诉裁定的效力,是否准许由上诉审承办法官决定。企业不能仅因已经提出上诉,就认为可以停止履行裁定。

申请暂停裁定效力,也需要相应的事实和理由。第995条唯一款要求考虑上诉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以及裁定立即生效是否会造成严重、难以或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提交上诉材料的同时,应与当地律师评估是否一并提出暂停效力请求,并准备相应证据。

未按临时禁令裁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还可能面临法院设定的按日计罚等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537条允许法院设置促使履行的罚金。

04

临时禁令仍有调整空间

临时禁令并不意味着侵权争议已经得到最终确认。巴西《民事诉讼法》第296条规定,临时救济在诉讼进行期间维持效力,但可以被撤销或变更。企业可由当地律师结合补充证据和案件进展,评估请求变更或撤销措施的可行性;在法院作出相应决定前,仍应按有效裁定履行义务。

获得紧急救济的一方也可能承担措施造成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在最终判决对该方不利、措施在法定情形下失去效力等情况下,该方应对紧急救济实施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主张赔偿仍需证明损失及其与措施执行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此,建议企业在应对禁令时,同步记录相关订单变更、额外仓储物流费用及客户索赔等情况,并保留合同、发票和沟通记录。

05

企业应对需要同时兼顾诉讼与经营

收到临时禁令裁定后,应先由当地律师核实裁定的约束对象、涉案产品、禁止行为、履行期限,再由业务部门逐项对照车辆和零部件的实际流向。对裁定范围存在疑问的,及时通过适当程序寻求澄清,避免各部门自行作出不同理解。

技术部门应尽快固定被诉产品的配置、版本和测试资料;法务部门汇总专利、许可及既往沟通材料;供应链和销售部门则核查库存、在途货物、待交付订单及经销商安排。涉及变更配置或技术方案的,还需评估其法律效果和产品合规影响,不能假定更换部件或关闭功能就能解决争议。

总部与巴西团队宜明确统一的联络人和对外沟通口径,将履行裁定、申请救济及客户沟通并行推进。已有供应商知识产权保证或赔偿条款的,也应及时核查通知义务和责任范围。

这些准备可以前置到车型上市之前。建议围绕核心产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排查,整理可快速调取的技术及授权资料,并预先确定当地律师和内部响应人员。发生争议时,企业才能更快判断受影响的业务范围,组织证据并落实应对。

主要法律依据

【1】巴西《工业产权法》(第9,279/1996号法律)

【2】巴西《民事诉讼法》(第13,105/2015号法律)

【3】巴西高等法院(STJ)第649号判例公报

汽车出海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组介绍

2024年6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获批设立汽车行业唯一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汽车产业工作平台”,由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具体运营。依托该平台,中汽信科牵头组建汽车出海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组,并由中汽知识产权开展具体工作。工作组立足汽车产业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全球化发展需要,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环境研究、海外政策法规及诉讼动态跟踪、风险监测预警、典型案例分析等工作,持续汇聚境内外专业机构、专家和行业资源,为汽车企业产品出口、技术合作及全球经营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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