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代理机构被吊销执业许可证,1家被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

摘要: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多家存在以“挂证”方式虚构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行为的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中5家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责令停止1家代理机构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多家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其中一家机构在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被通报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总计3398...
5家代理机构被吊销执业许可证,1家被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
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多家存在以“挂证”方式虚构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行为的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中5家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责令停止1家代理机构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多家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其中一家机构在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被通报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总计3398件,仅2024年3月被通报的,就高达1260件。


此外,上述机构通过“挂证”方式虚构多名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指派专利代理师办理相关委托事项,但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上署名的专利代理师系挂靠资格证的人员,未实际参与相关专利申请撰写或者审核。部分机构还存在出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代为提交利用非法购买的企业或公民个人信息虚构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决定吊销5家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其认定为失信主体;对1家代理机构作出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作出决定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保障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

点击了解行政处罚决定详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州安智盛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昌逸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华锐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峥泗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联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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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晏 如 

责  编:孙雅曼

审  校:冯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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